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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公寓冬季防火防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09:04:49浏览:

各学院、相关部门:

天气转冷,部分学生寝室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的情况逐渐增多,电路私拉乱扯乱扯现象屡禁不止,冬季相对干燥,给防范工作带来较大挑战,鉴于现实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加强学生公寓冬季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增强学生防火防盗意识

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学生公寓作为人群最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冬季也是盗窃案件高发期,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各学生宿舍、全体同学必须切实提高对防火防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防火防盗常识、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教育和引导学生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二、严格规范,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各宿舍、各位同学要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规范安全行为。

1、严禁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烤炉、电热扇、电火锅、电磁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严禁使用劣质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源线路和电源排插;

3、电源插座的使用应当放置于地面,远离易燃物;

4、在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燃烧字纸、点蜡烛等;

5、学生公寓内严禁吸烟;

6、严禁任何人在宿舍阳台外沿上或窗户外沿上放置椅凳、花盆等易坠落物品,防止发生落物伤人等安全事故;

7、严禁在寝室内留宿异性、校外人员,宿舍来访的同学、朋友、家人需出示证件,未经门卫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公寓;

8、提高警惕,对进入宿舍的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不能确定身份的及时报告楼管老师。

9、随时关好宿舍门窗,贵重物品入柜上锁。

三、深入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院、学生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应对学生公寓内的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等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防止危害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