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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省、校级重点学科学术梯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0 15:31:50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郑科院科〔2023〕12号)和《郑州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方案(试行)》(郑科院〔2026〕67号),加强我校重点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重点学科学术梯队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要求

本次遴选覆盖我校省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具体如下:(1)省级重点学科: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翻译;(2)校级重点学科:食品与营养、交通运输、金融、工商管理。

上述各重点学科学术梯队均设:每个学科可推荐1-2名学科带头人(兼研究方向带头人)、2-3名研究方向带头人、每个方向推荐4-5学术骨干,其中电子信息学科每个研究方向可推荐1名学科带头人(兼研究方向带头人)、1-2名研究方向带头人、4-5学术骨干;不同学科和学科方向之间团队成员不得交叉。

二、申报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正高级职称,师德师风优良,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与公认学术地位;

2.能够统筹学科规划、人才引育与平台建设;

3.近5年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SSCI、EI(JA)检索收录论文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中文核心论文5篇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对学术造诣深厚、影响力大、威望高的教授,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二)研究方向带头人

1.具有高级职称及硕士以上学位,研究方向明确且成果突出;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重要科研奖励;

3.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具备指导学术骨干、学科成员与研究生的能力。

(三)学术骨干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以主要成员身份取得稳定学术成果;

3.能够独立承担科研任务、讲授核心课程,协助团队开展研究工作和联合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根据各层次人才聘任条件和任职条件,个人填写《郑州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学术梯队成员推荐表》(附件1),并提交所属学科推荐小组。

(二)院(部)推荐

各重点学科所在院(部)须成立不少于5人组成的学科建设推荐小组,严格按照聘任条件进行遴选,初步推荐出符合聘任条件的各层次人才。

(三)职能部门审核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对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科研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报学校学术委员会。

(四)学校审定

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重点学科学术梯队各层次人才任职条件和学科建设发展需求,对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评选,并将推荐入选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郑州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学术梯队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重点学科梯队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及学科建设推荐小组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各1份,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二)2026年10月13日前,以上材料由各院(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由所在院(部)统一报送拟入选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5年科研成果佐证材料(须与所在学科方向具有明显相关度)。

(四)联系人:牛志强;联系电话13838553611;办公地点科东201北。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