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科技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郑科院〔2026〕31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认定对象
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及认定流程
1. 学生填写《郑州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学院核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存档。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须以“XX学院+2023级XX专业+班级+姓名”命名一并提交。
2. 各学院对学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完成认定工作。
3. 各学院应妥善保存学生申请材料,并为每位学生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档案。
4. 创新创业学院对各学院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各学院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2027年3月31日前将《郑州科技学院XX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经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4B01办公室郑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5962889@qq.com。
三、申请及认定要求
1. 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202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材料的收集工作,材料的审核与认定由相关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负责。学分申请与认定须由学院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各学院应建立专门档案,做好学分认定过程的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3. 严禁在学分申请与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所认定学分予以取消。
联系人:郑大欢、刘妍
电话:0371-67860351
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