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校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 部门动态 > > 正文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征兵政策,学校财务处依据国家政策发放标准,配合武装部、学生处、资助中心等部门对隶属我校学籍应征入伍学生,按照规定对学生的学费补偿款进行发放。
我校2017年度应征入伍学生112人,补偿金额达200余万元。财务处为方便学生领取款项,处领导多次开会研究预案,针对不同学生实际情况,除采取多种发放形式外,并派专人在窗口耐心解答学生咨询,此举不但提高了服务质量,更赢得了学生的满意度。
(文/梁曦曦 审/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