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校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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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财务处全体成员就最新的个税政策进行学习。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呼声也随之高涨,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部分减税政策先行实施,这就意味着相当一部分人不用再缴个税;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则在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均可在税前扣除。
通过此次学习,财务处人员掌握了最新的个税政策,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文/张杰 审/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