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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举行“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3/30 23:06:59浏览:

3月30日,体育学院举行“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活动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工作,结合共青团“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学习教育相关部署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近日,团省委、省学联下发《关于在全省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活动形成一批做的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推动学生会组织回归服务同学宗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同学们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自家人”组织,真正促使学生会组织改革“形神兼备”。

《通知》指出,要求学生会组织要找准在党的青年工作和群团工作中的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和学生群体的自身特点,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生会工作基础,分层分类创新设计工作载体,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聚焦服务广大同学普遍需求,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解同学之所难,甄选出涵盖服务思想成长、开展实践活动、帮扶困难同学、维护正当权益、助力大局发展、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实事项目,及时推进实施,充分发挥好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树立富有理想、关爱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通知》要求,要以“我为同学做件事”为统一主题,将具体为同学服务的实事作为承诺事项向广大同学公布,同时作为学生会的重点工作内容向学生代表大会述职报告,坚持把同学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逐步形成体现学生会组织特点、明确稳定的组织功能,不断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与学校团的工作形成各有侧重、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通知》强调,团委要落实好对学生会的直接指导责任,团委指导学生会的领导责任,着力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大力宣传学生会组织在厚植于服务同学的生动实践中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争取有力保障推动“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走深、走实、走心。

(文/图 体育学院 审/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