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历史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激励和引导青年团员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5月13日,体育学院开展“讲英雄故事,学红色精神”主题团日交流会活动。
在交流会上,党支部委员王帅兵给30批入党积极分子讲述了“巾帼英雄——刘胡兰”的故事。1932年,刘胡兰出生在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 1945年参加了文水县组织举办的妇女训练班,回村之后,她担任云周西村妇救会秘书,组织妇女办冬学,宣传革命道理和党的政策,动员青年报名参军。1946年6月,她被批准为中共候补党员,这一年她才14岁。

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军和地主武装包围了云周西村,把群众赶到场地上,刘胡兰因叛徒出卖被捕。在敌人威胁面前,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残酷的敌人为了使她屈服,在她面前把同时被捕的6位革命群众用铡刀杀害,刘胡兰毫无惧色,从容的走向铡刀,壮烈牺牲,年仅15岁。

在交流会最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永远以刘胡兰同志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发扬学习刘胡兰同志坚定信念、不屈不挠、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不朽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文/图 体育学院 审/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