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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郑科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16:34:39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的环境,学工部决定在全校普通学生中开展首届“郑科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崇高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勇担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民族和学校的事业中,为建设一流民办大学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向学校建校30周年献礼!

二、组织机构

学工部

三、推介范围和名额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全校共推荐产生10名首届“郑科最美大学生”。

四、推介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习、生活习惯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排名位居前10名,综合素质排名前15名,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市、国家级奖励,为校争得荣誉,参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规违纪现象。

五、推介程序

宣传推介活动时间为2018年4月至5月,按推荐、初评、终评、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2018年4月-16日前)。各二级学院、各学生团体按照宣传推介条件,分别推荐上报2-3名候选人。

2.初评阶段(2018年4月30日前)。负责牵头从推荐人选中初步筛选出20名首届“郑科最美大学生”推荐候选人。学生处、团委负责牵头召开初评会,组织初评小组,从推荐候选人中推选出20名首届“郑科最美大学生”候选人,初评结果在学校主要媒体刊发并进行公示,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校报、宣传板等形式刊播,校学生会开通投票平台,组织广大群众投票。

3.终评阶段(2018年5月)。学工部召开终评会,组织终评小组,根据宣传推介条件、公众投票情况和初评小组意见等推选出10名首届“郑科最美大学生”。

4.表彰阶段(2018 年5月)。公布宣传推介结果,由学工部组织颁奖仪式,广泛宣传,组织全校学生学习。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宣传推介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分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介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真正发挥学生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各分院要对推荐的学生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填写《首届“郑科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撰写不少于 2000 字的申报材料,有条件的高校可提供3-5分钟的个人事迹视频资料(采用h264 编码或兼容编码,mp4 或 avi 格式,分辨率 1920×1080 以下)。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表一式 10 份,事迹材料一式 5 份,彩色免冠电子照片2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 320×240 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 100-500K 之间,文件格式为 jpg,文件名为“分院名称+姓名”)。相关材料于 2018年4月16日前经分院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

3.各分院要以本次宣传推介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材料报送:卢乙贵 侯帅

邮 箱:949325322@QQ.com

附件:首届“郑科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