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18〕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8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学院名额分配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电气工程学院 |
1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27 |
工商管理学院 |
34 |
外国语学院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24 |
信息工程学院 |
15 |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
12 |
艺术学院 |
15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音乐舞蹈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2 |
财经学院 |
25 |
三、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积极进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期间每学年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素质拓展及其他各项校园文化活动。
(四)在校期间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五)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过荣誉的,优先考虑推荐评选。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推荐:
1.所修课程(包括选修课)有不及格、补考现象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五、评选程序,报送要求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1.申报同学须填写完整《河南河南省2018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交至本单位就业联络员处。各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于 4月4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表汇总材料及《河南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名单需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等材料纸质版交招生就业处。
电子版汇总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生就业处邮箱yangjuntao0608@163.com。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定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学校最终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六、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须保证上交材料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三)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同时各学院上报一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
(四)没按时间上报优秀毕业生材料的学院取消分配优秀毕业生名额。
七、联系人:杨军涛、可英雪
联系电话:56150666 56150850
邮箱:yangjuntao0608@163.com
招生就业处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excel)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