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6〕417号)要求,扎实做好上级督查反馈共性问题的对标整改,进一步健全校院联动、全程监督、闭环销号的核查管理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全面做好2026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专项核查及省厅就业督查“回头看”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级就业监测数据核查暨省厅督查“回头看”专项工作组,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本次核查实行“业务审核+纪委监督”双轨并行机制,全面落实省厅“回头看”整改监督要求。所有自查台账、佐证材料及自查报告均须一式两份,一份由招生就业处存档,一份报送校纪委备案。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终身负责”的追责问责制度。
二、分级核查
(一)辅导员一级初审
1.严格遵循“审核一条、系统录入一条”的工作规范,杜绝后期批量补录往期就业材料,从源头防范异常预警,落实省厅数据动态管控要求。
2.对全体已就业毕业生逐一开展电话、微信回访,完整留存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线上确认截图等佐证材料,建立“一人一档”标准化回访台账。
3.从严甄别就业佐证材料,严禁以实习、见习协议替代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重点排查合同签订日期倒置、用工单位信息前后矛盾、公章缺失等问题,统一使用学校标准化材料审核清单。
(二)学院二级复审
各学院党政一把手为就业核查及“回头看”整改第一责任人,须坚决杜绝“重部署、轻检查、开会多、下沉少”等问题。书记、院长必须带队开展实地抽查核验:
1.建立院内疑点学生专项清单,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同一单位批量录用多名学生等情形列为重点核查对象,逐条核实单位资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落实实地走访硬性指标:在校生600人以下的学院,实地走访企业不少于6家;600人以上的学院不少于10家。坚持“访企拓岗+就业核查”一体化推进,走访中同步核验学生在岗情况,同步挖掘优质岗位资源。
3.全面梳理就业工作专题会议记录、班子研究部署材料,完整保存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线下抽查学生的影像及文字佐证。
4.对照省教育厅历次督查反馈问题逐项自查自纠,形成完整问题整改台账。学院自查报告须经书记、院长双人签字盖章,于8月20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
(三)校级三级终审(交叉互查)
1.由招生就业处统筹,抽调各学院就业主任、就业专干组建分片交叉检查组(见附件),参照省厅高校交叉互审做法,开展跨学院互查互检,破除自查宽松、整改避重就轻等问题,促进经验交流。
2.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模式,随机抽取毕业生、直接致电用人单位核验真实在岗状态,对标省厅“回头看”暗访标准。
3.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开展大数据比对,筛查批量集中就业、空壳单位、灵活就业比例异常等风险台账,组织集中研判,统一下发整改清单,限期完成销号。
三、重点核查内容
结合历年省级督查反馈薄弱环节及兄弟院校共性问题,本次核查聚焦以下六项内容:
1.佐证材料规范性。严查材料缺失、劳动合同日期倒置、单位性质登记不符、公章缺失等问题,规范材料归档目录,杜绝实习材料顶替就业证明等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行为。
2.在岗真实性。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双重核验,及时更新离职、跳槽、解约学生信息,彻底整改“人已离岗、数据长期未更新”等突出问题。
3.违规行为排查。从严整治虚假签约、强迫签约、户档托管绑定就业等红线行为。
4.台账闭环管理。检查回访记录、企业走访台账、分级核查表、问题整改销号等全套资料是否完整,满足省厅调阅要求。
5.学院履职情况。重点核查领导班子研究就业工作频次、实地核查成效,补齐会议记录不完善、整改流于纸面等短板。
6.去向确认。持续组织2026届全体毕业生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进行毕业去向确认,信息有误者及时核改,未落实去向者持续提供指导帮扶。
四、工作进程
(一)动员部署及学院首轮自查整改(7月28日—8月3日)
1.学校召开专项部署会,传达教育部、省厅文件精神,明确8月23日全面收官总时限;各学院第一时间部署落实。
2.辅导员完成一级初审,实现全体就业学生回访全覆盖,完善佐证材料。
3.学院班子完成二级复审,完成实地走访任务,梳理疑点数据,建立“回头看”整改台账。
4.针对系统预警异常数据、小微个体户集中就业、失联学生等开展首轮整改,补齐回访记录等佐证。
(二)校级交叉核查及集中研判交办(8月4日—8月10日)
1.交叉检查组分片进驻各学院,查阅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就业全过程档案,同步开展电话及系统抽查,核验省厅“回头看”前期问题整改成效。
2.每日汇总疑点数据,集中研判后印发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标准、时限及责任人。
3.未完成走访指标的学院限期完成实地走访,同步更新全国就业系统学生状态信息。
4.各学院对照清单立行立改,一般性问题3日内整改到位。
(三)全面整改、销号复核及档案归集(8月11日—8月18日)
1.各学院逐项落实整改清单任务,补充完善佐证材料,完成所有问题销号。
2.学校专项工作组开展整改“回头看”复核,严查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及反弹问题。
3.各学院完整归集自查档案,撰写学院自查及整改报告,书记、院长双人签字盖章。
4.持续督促毕业生登录全国去向登记系统,及时更新离职、换岗、解约信息。
(四)校级汇总、材料终审、归档备案及全面收官(8月19日—8月23日)
1.招生就业处汇总各学院自查记录、整改台账及自查报告,形成全校专项核查暨省厅“回头看”总材料。
2.校级总报告经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后,一套报送校纪委备案,一套由招生就业处留存。
3.校、院两级核查、回访、走访、整改等档案统一分类装订,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备查资料库,随时备查。
4.8月23日前完成自查、核查、整改及档案归集全流程,形成专项工作总结,固化“纪委全程监督、院校交叉互审、核查拓岗融合、问题闭环销号”的特色工作机制。
5.同步完善各类台账,全力做好迎接教育部7—8月“四不两直”抽查及8月下旬国家统计局第三方就业抽样调查准备工作。
五、工作纪律
1.严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责任,各学院领导班子必须下沉一线参与核查、实地走访,全面掌握学生真实就业情况,杜绝重部署、轻落实、整改浮于表面。自7月28日起,教育部督导可疑数据纳入年终考核,每条扣1分。
2.所有核查、走访、回访资料须统一分类归档、长期留存,做到全流程留痕、有据可查,对标省级示范院校档案管理标准,满足省厅“回头看”核查要求。
3.全体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严守就业统计工作底线红线,充分借鉴省内高校优秀经验,打造我校核查工作特色,以严实细致的整改成效,确保高质量通过省厅“回头看”及教育部各项督查检查。
附件:2026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交叉检查工作安排
招生就业处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2026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交叉检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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