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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1:12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6〕417号)要求,扎实做好上级督查反馈共性问题的对标整改,进一步健全校院联动、全程监督、闭环销号的核查管理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全面做好2026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专项核查及省厅就业督查“回头看”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级就业监测数据核查暨省厅督查“回头看”专项工作组,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本次核查实行“业务审核+纪委监督”双轨并行机制,全面落实省厅“回头看”整改监督要求。所有自查台账、佐证材料及自查报告均须一式两份,一份由招生就业处存档,一份报送校纪委备案。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终身负责”的追责问责制度。

二、分级核查

(一)辅导员一级初审

1.严格遵循“审核一条、系统录入一条”的工作规范,杜绝后期批量补录往期就业材料,从源头防范异常预警,落实省厅数据动态管控要求。

2.对全体已就业毕业生逐一开展电话、微信回访,完整留存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线上确认截图等佐证材料,建立“一人一档”标准化回访台账。

3.从严甄别就业佐证材料,严禁以实习、见习协议替代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重点排查合同签订日期倒置、用工单位信息前后矛盾、公章缺失等问题,统一使用学校标准化材料审核清单。

(二)学院二级复审

各学院党政一把手为就业核查及“回头看”整改第一责任人,须坚决杜绝“重部署、轻检查、开会多、下沉少”等问题。书记、院长必须带队开展实地抽查核验:

1.建立院内疑点学生专项清单,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同一单位批量录用多名学生等情形列为重点核查对象,逐条核实单位资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落实实地走访硬性指标:在校生600人以下的学院,实地走访企业不少于6家;600人以上的学院不少于10家。坚持“访企拓岗+就业核查”一体化推进,走访中同步核验学生在岗情况,同步挖掘优质岗位资源。

3.全面梳理就业工作专题会议记录、班子研究部署材料,完整保存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线下抽查学生的影像及文字佐证。

4.对照省教育厅历次督查反馈问题逐项自查自纠,形成完整问题整改台账。学院自查报告须经书记、院长双人签字盖章,于8月20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

(三)校级三级终审(交叉互查)

1.由招生就业处统筹,抽调各学院就业主任、就业专干组建分片交叉检查组(见附件),参照省厅高校交叉互审做法,开展跨学院互查互检,破除自查宽松、整改避重就轻等问题,促进经验交流。

2.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模式,随机抽取毕业生、直接致电用人单位核验真实在岗状态,对标省厅“回头看”暗访标准。

3.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开展大数据比对,筛查批量集中就业、空壳单位、灵活就业比例异常等风险台账,组织集中研判,统一下发整改清单,限期完成销号。

三、重点核查内容

结合历年省级督查反馈薄弱环节及兄弟院校共性问题,本次核查聚焦以下六项内容:

1.佐证材料规范性。严查材料缺失、劳动合同日期倒置、单位性质登记不符、公章缺失等问题,规范材料归档目录,杜绝实习材料顶替就业证明等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行为。

2.在岗真实性。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双重核验,及时更新离职、跳槽、解约学生信息,彻底整改“人已离岗、数据长期未更新”等突出问题。

3.违规行为排查。从严整治虚假签约、强迫签约、户档托管绑定就业等红线行为。

4.台账闭环管理。检查回访记录、企业走访台账、分级核查表、问题整改销号等全套资料是否完整,满足省厅调阅要求。

5.学院履职情况。重点核查领导班子研究就业工作频次、实地核查成效,补齐会议记录不完善、整改流于纸面等短板。

6.去向确认。持续组织2026届全体毕业生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进行毕业去向确认,信息有误者及时核改,未落实去向者持续提供指导帮扶。

四、工作进程

(一)动员部署及学院首轮自查整改(7月28日—8月3日)

1.学校召开专项部署会,传达教育部、省厅文件精神,明确8月23日全面收官总时限;各学院第一时间部署落实。

2.辅导员完成一级初审,实现全体就业学生回访全覆盖,完善佐证材料。

3.学院班子完成二级复审,完成实地走访任务,梳理疑点数据,建立“回头看”整改台账。

4.针对系统预警异常数据、小微个体户集中就业、失联学生等开展首轮整改,补齐回访记录等佐证。

(二)校级交叉核查及集中研判交办(8月4日—8月10日)

1.交叉检查组分片进驻各学院,查阅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就业全过程档案,同步开展电话及系统抽查,核验省厅“回头看”前期问题整改成效。

2.每日汇总疑点数据,集中研判后印发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标准、时限及责任人。

3.未完成走访指标的学院限期完成实地走访,同步更新全国就业系统学生状态信息。

4.各学院对照清单立行立改,一般性问题3日内整改到位。

(三)全面整改、销号复核及档案归集(8月11日—8月18日)

1.各学院逐项落实整改清单任务,补充完善佐证材料,完成所有问题销号。

2.学校专项工作组开展整改“回头看”复核,严查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及反弹问题。

3.各学院完整归集自查档案,撰写学院自查及整改报告,书记、院长双人签字盖章。

4.持续督促毕业生登录全国去向登记系统,及时更新离职、换岗、解约信息。

(四)校级汇总、材料终审、归档备案及全面收官(8月19日—8月23日)

1.招生就业处汇总各学院自查记录、整改台账及自查报告,形成全校专项核查暨省厅“回头看”总材料。

2.校级总报告经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后,一套报送校纪委备案,一套由招生就业处留存。

3.校、院两级核查、回访、走访、整改等档案统一分类装订,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备查资料库,随时备查。

4.8月23日前完成自查、核查、整改及档案归集全流程,形成专项工作总结,固化“纪委全程监督、院校交叉互审、核查拓岗融合、问题闭环销号”的特色工作机制。

5.同步完善各类台账,全力做好迎接教育部7—8月“四不两直”抽查及8月下旬国家统计局第三方就业抽样调查准备工作。

五、工作纪律

1.严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责任,各学院领导班子必须下沉一线参与核查、实地走访,全面掌握学生真实就业情况,杜绝重部署、轻落实、整改浮于表面。自7月28日起,教育部督导可疑数据纳入年终考核,每条扣1分。

2.所有核查、走访、回访资料须统一分类归档、长期留存,做到全流程留痕、有据可查,对标省级示范院校档案管理标准,满足省厅“回头看”核查要求。

3.全体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严守就业统计工作底线红线,充分借鉴省内高校优秀经验,打造我校核查工作特色,以严实细致的整改成效,确保高质量通过省厅“回头看”及教育部各项督查检查。

附件:2026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交叉检查工作安排

招生就业处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2026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交叉检查工作安排

二级学院(核查方)

核查学院(被核查方)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财经学院

财经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