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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9 10:52:35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硕士学位培育单位建设和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内涵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决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学院为主体,依托研发能力强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校内实验室共同打造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示范基地。通过基地建设,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条件与数量

校外现有或新建实践基地均可申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经营与发展基础扎实,属规模以上企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建有研发测试中心,配置高性能实验仪器设备,研发技术团队实力较强,愿意承担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和联合培养指导工作,愿意优先接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就业。

2.能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需要,具备相关专业实践、科研课题或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条件。

3.能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指导研究生,注重培养其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4.具备一定数量的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实践指导教师。

5.愿意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校外基地能够保证实践研究生的基本生活(食宿)、学习条件,具备劳动保护安全和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6.合作双方已有一定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和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社会反映较好。

7.机械、土木水利支撑学位点的学院可以申请3-5个基地,电子信息支撑学位点的每个学院可以申请1-2基地;其他学院可以申请一个基地。

(二)申报程序

1.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由学院牵头组织,协同校内外基地、平台共同申报。

2.学院应对拟合作基地进行充分考察论证,制订切实可行的基地建设方案。

3.各学院申报培养基地需填写《郑州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请表》(见附件)。

三、建设与管理

(一)培养基地建设以学院为主体,建立在校外合作单位,建设周期为3年。

(二)为鼓励和推动学院积极开展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探索和积累实践基地建设经验,学校将对专业硕士支撑学位点的培养基地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他基地建设由学院自主进行。

(三)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实验材料费、测试费、资料费、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基地建设相关的费用。

(四)经批准建立的培养基地,在合作基地挂牌“郑州科技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五)培养基地导师与我校老师一起参加研究生导师的遴选,鼓励聘请现场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基地导师。

四、考核与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对培养基地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分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两种形式。中期检查在培养基地建设1-2年时进行,终期验收在建设期满时进行,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对评估优秀的基地进行表彰。

(一)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目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检查评估程序

1.培养基地自查自评,并提交自查自评报告,逾期不上报自评报告者视为不合格。

2.在培养基地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验收,并给出验收意见。

3.学校公布检查验收结果。凡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培养基地,学校将停止经费支持,限期整改;终期验收不合格的培养基地,将取消资格;评估合格及以上的培养基地,将继续增加经费进行建设。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对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

2.各学院要对现有专业实践基地、产学研基地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成功经验,选择基础条件好、产学研合作深、发展前景优良的校外合作单位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开展申报。每个培养基地至少配备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行业导师。

3.培养基地一经批准,各学院要积极推进内涵建设,统筹校内外资源,切实加强基地利用率,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力度,确保培养基地长期有效运行,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郑州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请表》、基地建设有关支撑材料或第三方效果证明材料等。

2.报送要求:纸质材料1份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liyaping0116@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

3.联系人:李亚萍,联系电话:18137336488;办公地点:科东201北。



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请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