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化校校、校企协同育人,规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工作,提高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根据专业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遴选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的遴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领域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是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应按需设岗,并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进行遴选。
(二)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有利于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按照专业硕士研究生需到企业进行不少于半年专业实践的培养要求,深化校企协同育人,解决企业生产实践问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五)遴选学位类别和领域
1.河南理工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和领域
机械、电子信息、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交通运输、金融、工商管理等。
2.河南工业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和领域
机械、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翻译、金融、工商管理等。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身体健康。
(一)推荐对象
我校有企业工作经历或企业科技副总经历或承担横向合作项目的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或承担有省级科研项目、且有经费的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以及与我校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内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行业技术专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师德师风与学术道德,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行业导师指导职责。
2.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能指导研究生开展工程实践、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
3.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长期在行业一线、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从事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专家,可按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要求酌情放宽学历条件。
4.具备稳定的专业实践平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能为研究生提供生产实践课题、科研条件与实践岗位,保证充足时间开展研究生指导工作,每个培养基地至少配备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行业导师。
5.无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等不良记录。
三、遴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河南工业大学企业指导教师审批表》等相关附件,附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其本人专业所属二级学院。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复审:对各学院上报材料复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报送河南理工大学和河南工业大学。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河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河南工业大学企业指导教师审批表》(纸质版培养基地签字盖章3份,电子版)。
2.申报人支撑证明材料扫描件汇编。
3.《郑州科技学院申请河南理工大学专硕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汇总表》、《郑州科技学院申请河南工业大学专硕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汇总表》(学院盖章)。
上述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liyaping0116@163.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二) 联系人:李亚萍,联系电话:18137336488;办公地点:科东201北。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
河南工业大学企业指导教师审批表
附件2:河南理工大学专硕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汇总表
河南工业大学专硕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6年10月19日